“突然发现站了好久,不知道要往哪走。还不想回家的我,再多人陪只会更寂寞……”
周蘅兰塞着耳机懒懒地靠在出租车后座,听的是一首多年前的流行乐——这是她自己翻唱的版本,气息自然不及原唱充沛,但感情上倒另有一种婉转哀愁。
这些年来,每当心情郁闷,她都是靠听歌来缓解。
她从小喜欢唱歌,大学时还曾经注册过一个账号,专门上传一些自己翻唱的流行歌。
其实她没有接受过任何专业训练,甚至没有一件擅长的乐器。她听歌和唱歌,纯粹是出于一种近乎于稚拙的喜爱。自从拥有了第一个有录音功能的手机,她就开始悄悄录下自己唱歌的声音,像复习听力题一样反复琢磨自己的演唱技巧。
大二那年,她从西语系转到了传播系,从此作息行程和其他几个室友错开,因而得到了大量在宿舍独处的时间。她利用空闲时间在网上学了些基本的技术,自己买了话筒、装了软件,每当宿舍里只有她一个人,她就拿出设备,录音修音上传一气呵成——有种闷声发财的快乐。
她在翻唱网站发布的那些歌曲,几乎就是在记录着她大学那几年起起伏伏的心情。而这首歌,就是那时她收到章同彦的好友申请后,以一种异常纠结的心情录下的翻唱。
“……好多好多的话想对你说,悬着一颗心没着落。要怎么附和,舍不得又无可奈何……”
那时的她,已经公开和宋青云出双入对,双方父母都表示乐见其成。心里那些隐隐约约的酸涩与不甘,都被理性强行压了下去。生活中的她无时无刻不在自我审判,唯有唱歌的时候,才得以放纵内心深处的那么一丁点真实。
她并不喜欢唱歌给别人听,只因唱歌是她最隐秘的爱好,不需要让人知道。
自从大学毕业后,周蘅兰搬回家中和父母同住,失去了一人独享住所的自由时间,也就不再自己录歌翻唱了。
其实她也曾试过跟宋青云分享过自己喜欢的歌曲,但还未进一步开启话题,便换来了宋青云的皱眉:“说实话,我挺受不了这种一大堆歌词的流行歌,哼哼唧唧的听着烦人。音乐最重要的就是编曲,你懂么?那才是真正的技术。改天我给你放点有水准的音乐……”
之后又旁敲侧击了几次,周蘅兰心里已经有了确定的答案。
不过这也只是一点小打小闹的爱好罢了——人家一代华语流行乐天后,都嫁了个完全不欣赏她音乐的大老粗,自己又在奢求什么?
周蘅兰向来是个有自知之明的人。
一首歌循环了几遍,她终于到达了目的地。
这是一间靠近郊区的五星级酒店——宋青云今晚来这里跟客户谈生意,一不小心喝多了,于是打电话让周蘅兰打车来给他做代驾。
周蘅兰在酒店停车场和大堂里都没见到宋青云的人影,便乘扶梯来到二楼餐厅区,找了好几个服务员问路。
这间酒店的路错综复杂,打电话给宋青云又不接,她一时不知道该往哪里走。
身后忽然响起一阵脚步声。
“这位小姐!你刚才说你是来这里接喝醉酒的男朋友,对吧?”追上来的是一个打着领结的领班服务员,自己刚刚才在人家那里问过路。
“对!请问你看到他了么?”周蘅兰连忙问道。
“唔……你看到对面那个洗手间的牌子了么?从这里绕到对面那条走廊,你男朋友好像就坐在那附近。”服务员温柔耐心地指路道。
周蘅兰向服务员道谢后便加快脚步走到对面,果然看到一个穿西装的男人,俯身坐在一张靠墙的长椅上。只见他把头埋在双臂之间,整个人的身体蜷成一团,一看就是很难受的样子。
“之前都叫你不要喝那么多了,生意难道比命还重要么?”周蘅兰叹了一口气,一面柔声念叨着一面走了过去,“上次我妈给你们家送了花旗参,等会儿你回到家记得泡一点……”
话还没说完,这男子突然缓缓抬起头来。
清俊的脸庞泛着少许潮红,一双眼睛更是布满了红血丝,疲惫里透着恍惚。
四目相对时,两人都怔住了。
这人不是宋青云。
但他却认出了周蘅兰。
周蘅兰骤然间脸颊发烫,整个人像是被钉在了脚下那柔软的深红色羊毛地毯上。
“你是认错人了么?”章同彦忽然轻轻一笑,声音略微有些沙哑。
“嗯,不好意思。”周蘅兰深吸一口气,尽量换上一副自然的表情,“我是来接我男朋友的,他今晚也在这里吃饭。”
“你男朋友?是姓宋么?”章同彦温声问道。
“你怎么知道?”
“他今晚和萧总他们吃饭,就在我隔壁包厢。我走的时候,他们还没聊完呢。”章同彦说道,“他们应该等会儿就出来了,你要不要在这里坐一下?”
周蘅兰犹豫了片刻,便在他对面的另一条长椅上坐了下来。
章同彦一手捂着腹部,整个人疲惫地靠在墙上,目光一会儿落在周蘅兰周围,一会儿又在更遥远的区域飘飘荡荡。
周蘅兰低头躲避章同彦的目光,试图用一种平静的语气缓解尴尬:“那个,你今晚也是来谈生意的么?”
章同彦沉默了片刻,缓缓叹了一口气:“……算是吧。”
这算什么回答?
反正自己的表现不算太失礼,接下来还是不要说话好了。
周蘅兰正要伸手到包里掏出自己的手机,便听到章同彦缓缓补充了一句:“我来这里见我前妻,有几份文件要和她一起签。”
“她也在国内么?”周蘅兰有些讶异。
“她最近回来办个艺术展,可能下个月就走了。”章同彦淡淡地说道,“我们难得在同一个城市碰上,索性把事情了一了……大家都不想再拖了。”
所以他喝成这样,并不是因为谈生意应酬——而是因为见了前妻之后,需要借酒浇愁?
空寂无人的走廊再次陷入沉默。
“呃……不好意思啊,别太难过了。”周蘅兰小心翼翼道。
“我不难过。我和她也算好聚好散。”章同彦顿了顿,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卡片递了过来,“对了,这是她最近做的展览,你如果有空的话,也可以去看看。她是个很优秀的新媒体艺术家,以后肯定会越来越成功的。”
周蘅兰接过这张卡片看了一眼:娟秀的字体,印着一场限定艺术展的基本信息。
《画眉鸟》,赵明珺。
卡片是极简的设计,寥寥几笔金色和深蓝色的勾线,隐约透着中国风的感觉。周蘅兰原以为章同彦的这位前妻从小随家人移民,多半是个黄皮白心的香蕉人,倒没想到会走这种风格。
“对不起,说了这么多乱七八糟的,还没来得及恭喜你。”说话间,章同彦脸上的潮红稍稍淡下去了一些,目光缓缓落定在周蘅兰左手的钻戒上,“准备结婚了么?”
“嗯,过两个月先抽空去把证领了,婚礼的事再慢慢计划。”周蘅兰点头道。
“恭喜你啊。”
“谢谢。”
周蘅兰并不想再这样尴尬地聊下去,便决定再给宋青云打个电话试试。恰好这时她的手机响了起来——铃声在寂静的走廊上显得分外聒噪,她赶紧手忙脚乱地掏出来接听。
“喂?你已经在停车场了?我刚才进来找你了……没事,你别动,我这就下来。”
周蘅兰得到了宋青云的具体方位,提起包便要走。
忽然有一只大手映入眼帘,手心托着一副略微发旧的有线耳机。
“刚才你接电话,从你包里掉出来的。”章同彦一面将耳机递还给她,一面轻声道,“你现在还喜欢唱歌么?”
周蘅兰蓦地一怔。
当年夏令营的时候,周蘅兰刚得到第一台有录音功能的手机,偶尔会戴着耳机录上一段翻唱。那时的自己还有几分少年人的厚脸皮,竟然曾经把自己翻唱的流行歌拿去给章同彦听过。
没想到他现在还记得。
“我记得,你唱歌很好听。”章同彦抬眸望向她,嘴角弯起一个友好而不算逾矩的微笑。
周蘅兰来到酒店外的停车场时,看到宋青云身边停着一辆黑色轿车。
站在宋青云面前的是一对气度斐然的男女。
那男人身材高大、面容英俊,穿着一套深灰色的西装,浓密的头发略有霜色,颇有韩剧里那些中年美男子的风范。他身旁的女人皮肤白皙、面容秀丽,披着过肩的长发,身穿一套浅棕色的西服套装,看上去既干练又端庄。
“……你们快上车吧!不用担心我,我女朋友马上就来了!”
宋青云正热情地朝他们招呼着,一抬眼便看到了周蘅兰:“快过来,兰兰!跟萧总和纪姐打个招呼!他们可是我的贵人呢!”
周蘅兰闻言连忙上前,配合宋青云朝着他的客户点头微笑。
“哟,女朋友好漂亮啊。”那个女人望向周蘅兰,笑吟吟地问道,“你过两周有时间么?和青云一起来打高尔夫吧。”
还没等周蘅兰回答,宋青云已经忙不迭地应承道:“好!我们一定到!”
周蘅兰便像酒店迎宾一样,陪着宋青云并排站在原地,直到那辆黑色轿车开出了酒店园区,远远消失在两人的视野里。
宋青云长舒一口气,伸手揽住了周蘅兰:“对不起啊兰兰,又要辛苦你了。”
“这两个人是很重要的客户么?”周蘅兰侧过脸问道,“还要我陪你一起去应酬?”
“这个萧总,是我们公司这两年最重要的客户!可是他这个人性格比较冷,不太好接近——今晚我可是费尽力气,才拿到了他的联系方式!”宋青云一面说着,一面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,在周蘅兰眼前挥了挥,“旁边那个纪姐是他未婚妻,也是他们公司的总经理。她倒是个热情的人!难得她主动邀请你,你就帮帮我吧……”
“行吧,我就当是跟你出去玩了。”周蘅兰温和一笑,顺便瞥了一眼宋青云手中的名片。
萧子旸。
这个名字怎么有点眼熟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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