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十八)当时奋不顾身伸出我的手 2/4

  周蘅兰耐心地为赵明珺脱下外套和靴子,扶她到枕头上靠着,再将被子扯出来给她盖好。

  似乎所有酒店都会把床单被褥紧紧地塞在床的边缘,让人费九牛二虎之力才能把它们扯出来——据说是为了营造一种“崭新”的观感。

  而所有的新品体验都伴随着暴力破坏。

  无论是用力扯出整洁的被褥,撕破商品的包装纸,抑或是打开一个人紧闭的心扉。

  一番折腾过后已是凌晨三点多,身后的章同彦早已歪靠在沙发上睡了过去。

  房间里一片寂静,只有这两人沉睡后均匀的呼吸声,配合着窗外间或传来的警笛声。独自清醒着的周蘅兰直到此刻才终于有时间换上睡衣,爬到赵明珺身旁的位置,缓缓躺下。

  不知怎么,她就是睡不着。

  原本平躺着的赵明珺这时忽然无意识地翻了个身,变成面对着周蘅兰。借着屋内暗淡的光线,周蘅兰看到赵明珺被乱发糊了满脸,于是顺便伸手为她把头发拨开。

  没有了头发的遮挡,周蘅兰忍不住细细端详起面前的这张脸。

  前世得知章同彦结婚的时候,周蘅兰就忍不住起过这样的心思,很想和这位章太太当面比一比谁更好看。只是这幼稚的心思很快被压了下去,成年人的理智也不允许她对学生时代的遥远初恋耿耿于怀。

  如今重返二十岁,在这无人知晓的深夜里,她总算有机会放任一回。

  周蘅兰自己是典型的江南女子,容貌白皙清秀,眉目疏淡。而赵明珺却反其道而行之:不仅浓眉如墨、五官深邃立体,而且颧骨和下颌角的轮廓也十分清晰硬朗——就算是此刻闭目沉睡着,整个人也透着一种不好惹的感觉。

  她不禁想起自己前世在网上搜到的,赵明珺二十出头时的照片。

  眼前这个爽朗英气的女人,居然也会化着那样精致美艳的妆容,也会把自己塞进那些清凉纤细的裙子里,也会踩着那样亮闪闪的尖头高跟鞋。

  记得赵明珺在那个访谈里说过,她为了迎合章同彦的审美,都变得不像她自己了。

  爱情真是神通广大。

  那么,赵明珺如今的这个样子——戴着半边耳钉、挑染着几缕头发、随身揣着香烟和打火机、素面朝天的,就是真实的她自己么?

  所谓的“自己”,到底是什么呢?

  人类是不是就像美术馆里的那排绿植,远看都大同小异,直到有其他人靠近,才会各自发出不同的声音?对于素昧平生的路人而言,需要走得多近、需要以何种方式走近,才能感受到它们真正的自我呢?假如路人只是想拥有一盆普普通通的绿植,谁又会去耐心地聆听和分辨它们各自的声音呢?

  正胡思乱想间,沉睡的赵明珺大约是感受到了异动,猝不及防地抓住了周蘅兰的手。

  周蘅兰吓了一跳。

  好在赵明珺并没有醒过来,只是轻轻地、缓缓地,把周蘅兰的手放在了自己的胸口——就像是儿童在睡梦中抓住了一件摆在床头的玩具。只见她的嘴唇微微瘪了起来,就像在强自忍耐着某种酸楚。

  周蘅兰好奇地审视着眼前这个尚且陌生的女人,试图去解读那藏在放浪形骸下的脆弱和真实。自己的手始终被她牢牢抓着,一时也不忍心抽出来,便随着她的呼吸一起一伏,就此深陷在那片温热和柔软当中。

  “呜——呜——”

  窗外的火警鸣笛声再次由远及近,又由近到远,这声音似乎从早到晚都不绝于耳。也不知道这个城市从哪里得来这样无穷无尽的精力,仿佛总在燃烧着一场又一场的熊熊烈火。

  

  周蘅兰再次睁开眼时,身旁已是空空如也。

  她环顾四周,发现床头柜的便签纸上,用圆珠笔写了几行龙飞凤舞的大字:第一行是“多谢”,第二行是一个电话号码,底下的落款为“赵”。

  中文连笔字倒是写得很好看,就是字迹太飞扬了些,实在不像一个女孩子的手笔。

  周蘅兰骤然间产生了一种被渣男不告而别的恍惚感。

  这时,洗手间里响起“哗哗”的流水声,随后有人拉开门从里面走出来。周蘅兰精神一振,连忙抬头望去——出现在她眼前的,是梳洗一新的章同彦。

  “睡醒了?”章同彦朝她微笑道,“你稍微准备一下,等会儿跟我一起出去吃午饭吧。”

  “还有别人么?”周蘅兰试探地问道。

  “嗯,还约了个人……”

  周蘅兰听到自己的心跳莫名加快了起来。

  “……就是你小姨夫他们公司的姚总。”章同彦顿了顿,“正好让他帮我解释一下,昨天那位赵小姐到底是怎么回事。”

  “诶对了,她去哪里了?”周蘅兰抓住机会,佯作漫不经心地问出了口。

  “我醒来的时候她就不见了。”章同彦耸了耸肩,“应该是酒醒了自己走了吧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“你怎么好像很失落?”章同彦低头凝视着她的表情,打趣道。

  “你不失落么?”周蘅兰斜眼瞪他,“也不知道是谁,昨天号称忙得没时间来陪我,一转身就跑去酒吧里请人家喝酒。”

  “你吃醋了?”章同彦笑吟吟地在床沿坐下,“我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,你可不要想歪了。”

  “你最好是能自圆其说。”周蘅兰的嗓音天生软糯,这种嗔怪的语气不仅毫无杀伤力,反而让章同彦脸上笑意更盛。

  

  午餐安排在一间金碧辉煌的牛排馆。

  这位姚总和他老板萧子旸颇有几分神似,都是保养得很不错的中年男人。

  据说三十岁以前的美貌靠基因,而到了三十岁以后,皮囊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小,每个人都会逐渐呈现出灵魂的风貌。因此,那些能称得上“好看”的中年人,总是比明媚鲜妍的青年人更多几分魅力。

  “不用叫姚总,你和同彦一样,叫我老姚或者姚哥就行了。”

  没有了“纪姐”,却来了位“姚哥”,看来在这间公司担任总经理都要走亲民路线。

  章同彦这个人整天不是跟祖辈相处,就是和这些比他大十几二十岁的人混在一起,难怪整个人循规蹈矩的,没沾上什么富家少爷骄奢淫逸的习气。

  “听同彦说,你是萧太太的外甥女?这世界真是太小了。”姚总笑道,“你们家老太太最近怎么样了?腿没事了吧?”

  “……”他怎么连外婆摔伤腿的事都知道了?

  “萧太太上周飞回娘家看望她母亲,还找我帮她采购了一大堆补品。”姚总继续说道,“希望老太太早日康复!”

  “谢……谢谢您。”

  这几天家庭群里什么动静也没有,没想到竟然发生了这样大的事——晚点一定要去问问。

  “老姚,你昨天跟我讲的故事,也跟她讲一遍吧。”章同彦笑道,“不然有的人可要误会我处处留情了。”

  “是是是,这事儿都怪我!”姚总不好意思地朝周蘅兰笑了笑,“那个赵明珺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世侄女,她一直都有点心理问题。昨晚是我让同彦帮我去跑一趟的。”

  赵明珺?心理问题?

  从出生起就有信托基金的千金小姐,上着国际顶尖的名校,学着烧钱的艺术,年纪轻轻就能在世界中心展出自己的作品……人生容易成这样,还有什么可不满足的?

  换了前世的周蘅兰,恐怕要当场给一个大白眼。

  但周蘅兰忽然想起不久前的凌晨,当警车闪着彩灯从窗外呼啸而过时,埋在自己手掌底下的那一点起伏不定的温热。

  赵明珺在睡梦中抓住她的手之后,分明露出了某种极为酸楚隐忍的神色。

  她到底在难过什么呢?

  “你知道Panic Attack么?中文好像叫做‘恐慌症’。”章同彦解释道,“昨天中午,我跟着老姚去了一场艺术展的开幕式,正好撞见那位赵小姐的恐慌症发作。”

  “那不是‘正好撞见’。”姚总长长地叹了一口气,“她是因为见到了我,才会忽然发作的。”

  

  男人在讲故事的时候,通常很难以其他人为主角。

  周蘅兰以为会从姚总这里听到赵明珺的童年故事,没想到他说了半天,都在说他自己早年间的职场经历。

  姚总初入职场时,适逢当时大批外企进入中国,他进的就是赵家的公司。

  赵家树大根深,若干年前由于历史原因将总部迁到海外,虽然表面上全盘西化,但最高层仍然保留着封建家族的权力更迭方式。那时,赵家子孙们纷纷在公司里抢夺地盘、招兵买马,而赵明珺的父亲独具慧眼,自请去开发当时不被看好的中国内地市场,也因此在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。姚总凭借出色的工作能力,很快就成为了赵父的心腹。

  那几年,他陪着赵父在国内到处打通关系、开辟市场,可谓是筚路蓝缕跌宕起伏……他说到这一段的时候简直是神采飞扬,只是周蘅兰听得差点就走神了。

  幸好赵明珺终于出场了。

  赵父年轻时曾有过一段婚姻和一个儿子,由于忙事业而牺牲了家庭,也没有精力去争夺儿子的抚养权。赵明珺这个女儿来自他的第二段婚姻——这时他的事业已经趋于稳定,所以他和第二任妻子离婚时终于抢到了抚养权,并将赵明珺带回了中国。

  姚总可谓是看着赵明珺长大,知道她父亲是如何按照“名门千金”的标准培养这个女儿。

  只可惜这个女儿一直都不太争气。

  她日常的课业表现都很不错,但一到重大考试,就总是无一例外地考砸。业余学的乐器也纷纷半途而废,就连学画画也不肯走正统学院派的路线,总是信马由缰不知所谓。

  几年前,据说赵明珺在美国的心理医生那里诊断出了“恐慌症”。

  也在差不多的时候,姚总跳槽到了萧子旸的公司,自此和赵父减少了联系。他一直觉得有所亏欠,所以总想以某种方式报答赵父的知遇之恩。

  直到两年前的夏天,赵父竟然主动找上了姚总,拜托他帮忙寻找女儿的下落。

  “……那是她大学一年级的暑假,她爸已经给她安排好了进公司实习,谁知道她一声不响就跑掉了!”说到这里,姚总无奈地摊手,“你猜猜,我们最后是在哪里找到她的?”

  ——莫非是和什么人谈恋爱了?

  周蘅兰好奇地等待下文。

  姚总停顿了一下,缓缓说道:“她跑去了国内的一个小县城,参加一个老太太的追悼会。那好像是个小时候带过她的保姆,已经很多年没联系过了,不知道她从哪里得到的消息。”

  “赵小姐是个重情义的人。”一旁的章同彦微笑道。

  “其实这也没什么。关键是她回来之后,居然不顾家里的反对,自己转专业去读艺术了!”姚总无奈叹气,“这么多年来,她爸都没怎么管过前妻的儿子,把所有心思都用来栽培她……如果她以后不肯进公司接班的话,她爸好不容易打下来的地盘,就都要拱手让人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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